記者陳璟民/特稿
台北市大巨蛋開發案,自總統馬英九當市長任內,與遠雄企業團簽約興建後的爭議之多,或可用「罄竹難書」形容。
例如開發商與協力廠商內訌、拆夥、對簿公堂;基地周邊居民、學校、環保團體及文化界人士群起反對;開發商屢有涉及違約的行為,面臨市府與之解約的危機;市府為此案曾被監察院糾正;市議會藍綠民代過半決議,限期開發商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證明,但開發商再涉違約疑慮。
談大巨蛋案的肇始,須回顧一九九一年,台北市立棒球場職棒總冠軍戰,遇上滂沱大雨,球迷高亢喊出「我們要巨蛋」,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政策性決定興建大型室內體育場館。
事隔廿年,以人為喻,「嬰兒都轉大人了」,郝市府不改其志的「心理因素」,未必難以理解,大家一定記得這句話:「報告總長,我把山頭打下來了。」
這是市長郝龍斌首任當選時,對他父親郝柏村(曾任國軍參謀總長)說的第一句話,郝市長做的事情,是完成郝閣揆說的事情,相較之下,民意、法規與契約的重要性低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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