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 +1 』喔↑↑↑

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Yahoo!奇摩新聞-影劇: 聲請假處分保古厝新北:尊重 (中央社)

Yahoo!奇摩新聞-影劇
Yahoo!奇摩新聞-影劇
聲請假處分保古厝 新北:尊重 (中央社)
Aug 1st 2011, 14:20

聲請假處分保古厝 新北:尊重

更新日期:2011/08/01 22:20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1日電)為搶救新北市新店十四張古厝,劉氏宗族今天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爭取暫緩拆屋。新北市政府表示,將尊重行政法院的裁定,並靜待古蹟或歷史建築的審議結果。

為拯救新店十四張農業區劉家古厝群,不會因為環狀捷運線工程遭拆除,不但網路上發起連署,訴求文化與交通並存,監察院也派員調查新北市政府是否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

劉氏遷台第6代子孫劉啟群,今天與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教授黃瑞茂、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黃瑞明、新店區中山里里長潘威志,一起向台灣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劉啟群說,訴訟要求在新北市府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暨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尚未會勘、調查、評定前,不得拆除聚落古厝。

新北市府交通局長趙紹廉表示,將尊重法院作出的決定,也會尊重文化局專家學者的審議,是否將古厝與家廟登錄為歷史建築,「市政府不會硬幹」。不過,他說,當地部分地主已經簽約同意參與捷運聯合開發,依照合約必須在7月31日前交出土地。

劉氏家族表示,推土機摧毀一棟古蹟,只要幾個小時;但古蹟的誕生,卻需等上百年。十四張地區有90公頃的自然保護區,250年的古厝群,捷運工程用地只需14公頃,為何非得拆除古厝?

但趙紹廉晚間表示,要保留古厝,將捷運機廠用地地下化,將使捷運開發成本「翻好幾倍」。

市府文化局表示,主要古厝是擁有百年歷史的劉利記公厝及劉氏家廟,都是具有保存價值的歷史建築,但目前仍未登錄為聚落保存文化資產。1000801

RSSリーダーで見る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