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警政署規定暑期「青春專案」如地方警分局轄內發生少年飆車案被媒體報導,每件防飆分數扣二十分,基層抱怨如此規定,等於專案分數沒了、名次勢必殿後,長官敏感到不希望飆車新聞見報,且青春專案活動計畫也訂得太細,「警政署高層計畫紙上談兵與地方實務脫節!」
據了解,每年暑期保護青少年的「青春專案」在防制飆車作為上,明定各單位如有少年飆車危害治安事件被媒體報導,情節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危險駕駛規定,每一件扣二十分。
基層員警埋怨說,專案防飆分數才二十分,只要轄區發生少年飆車事件被媒體報出來,分數就飛了!如再沒查獲、破案,分項評比「掛鴨蛋」,勢必影響總成績,名次一定輸那些沒有飆車事件見報的警局單位。
長官很敏感 查到也低調
基層私下透露,各警局為了搶績效,長官都不願意發生飆車被媒體報導,連查獲飆車案,長官們也都很敏感,只想低調處理,對媒體「三緘其口」,以免飆車事件見報或上電視新聞,影響青春專案成績。
有員警說,國內青春專案執行十多年來,原本立意很好,但這幾年,有些矯枉過正,保護青少年的青春專案應做得很快樂、充滿活力,警政署高層卻在一些活動宣導、執行面「訂得太細」,還要求活動儘量上全國版新聞,分數才拿得高;二個月的暑期,幾乎每週都要有一場青春活動,基層員警必須全力投入、被搞得人仰馬翻、精疲力盡,一點都快樂、青春不起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